免費試聽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廣東省資格考試中心,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24年1月12日9:30至15日16:00,內地考生須選擇戶籍、居住證申領地或學籍所在地市所轄的考區,港澳臺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考區;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24年1月17日24:00;
準考證下載打印開始時間:2024年3月4日00:00。
(二)報名方式
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的考生,須保證本人的報名信息真實有效且具有報名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或信息填寫錯誤而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者,后果自負。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具體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見附件2、3),并遵照執行。
(三)考試費用及繳納方式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978號)規定的筆試收費標準,按70元/人·科次繳納筆試考試費。報名信息通過審核后,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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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筆試時間及科目
見附件
四、有關事項
(一)考試大綱及考試標準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由教育部統一制定,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考試不統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下載《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根據考試大綱知識點自行復習、備考。
(二)成績查詢與復核
本次筆試成績預計將于2024年4月12日前后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公布(具體時間以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考生可自行登錄查詢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程序向考試所在考區教育考試機構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申請須注明申請人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需復核科目代碼、網上查詢到的成績、聯系電話。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復核內容僅限于答題卡掃描是否準確,答卷是否漏評、漏登分,成績統計合成是否有誤。復核結果由考生提交成績復核申請的教育考試機構告知考生。
(三)違規處理
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以及考試工作人員、其他相關人員,如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試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行為廣東省資格考試中心,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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